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函
大同大學
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
農林試人字第1102225002號
普通件
如說明三(林業試驗所受理大專院校學生實習申請作業須知.pdf、林業試驗所學生實習實施要點.pdf、本所提供大專院校111年寒假實習名額表暨報名表.odt)
- 本所為提供大專院校學生111年寒假實習機會,請貴校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彙整相關系所之報名表並函送本所申辦,請查照。
- 本案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 依據本所學生實習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本所各單位研究人員於同一實習期間,以接受5名實習學生為限;如各校提列需求人數合計超過本所可提供之名額時,將由本所相關單位依需求條件逕行遴選。
- 本所111年提供各校學生寒假實習期間為1個月,如因疫情變化需調整實習期間或取消將再另案通知。
- 本所預計於110年12月底前完成審查作業,屆時再發函通知各校審查結果。
- 本所提供之實習屬於無薪性質,實習期間之學生保險、膳宿及交通等請各校自理。
- 檢送本所「受理大專院校學生實習申請作業須知」、「學生實習實施要點」及「提供大專院校111年寒假實習名額表暨報名表」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