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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選課不合規定且於"網路加退選"截止日前未自行更正者,會如何?

A:

若有選課不合規定且於"網路加退選"截止日前未自行更正者, 由課務組逕行依下列方式處理:

  1. 超過每學期最高修課學分數之學分科目,將予註銷。(退選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
  2. 不符每學期最低修課學分數規定者與未修習任何課程者,逕予休學處理。
  3. 上課時間衝堂者,強制退選其中一科。(退選衝堂課程中,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
  4. 已修讀及格之同一學分科目,不得再修,將予註銷。
  5. 若因加退選課程須補繳學分費者,須於會計室公告期限內繳交,逾期經催繳而未補繳者,加選課程逕予註銷。(註銷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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