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選課不合規定且於"網路加退選"截止日前未自行更正者,會如何?
A:
若有選課不合規定且於"網路加退選"截止日前未自行更正者, 由註課組逕行依下列方式處理:
1.超過每學期最高修課學分數之學分科目,將予註銷。(退選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
2.不符每學期最低修課學分數規定者與未修習任何課程者
- 未註冊者逕予休學處理
- 已完成註冊且經註課組通知後仍未加選至最低修課學分數規定者,如未至校辦理休學,由註課組強制加選至符合最低修課學分數。
3.上課時間衝堂者,強制退選其中一科。(退選衝堂課程中,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
4.已修讀及格之同一學分科目,不得再修,將予註銷。
5.若因加退選課程須補繳學分費者,須於會計室公告期限內繳交,逾期經催繳而未補繳者,加選課程逕予註銷。(註銷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