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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選課不合規定且於"網路加退選"截止日前未自行更正者,會如何?

A:

若有選課不合規定且於"網路加退選"截止日前未自行更正者, 由註課組逕行依下列方式處理:

1.超過每學期最高修課學分數之學分科目,將予註銷。(退選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

2.不符每學期最低修課學分數規定者與未修習任何課程者

  • 未註冊者逕予休學處理
  • 已完成註冊且經註課組通知後仍未加選至最低修課學分數規定者,如未至校辦理休學,由註課組強制加選至符合最低修課學分數。

3.上課時間衝堂者,強制退選其中一科。(退選衝堂課程中,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

4.已修讀及格之同一學分科目,不得再修,將予註銷。

5.若因加退選課程須補繳學分費者,須於會計室公告期限內繳交,逾期經催繳而未補繳者,加選課程逕予註銷。(註銷選課時間後選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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