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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實習】【113年「學海築夢」暨「新南向學海築夢」】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實習計畫-申請開始(第1次)

【113年「學海築夢」暨「新南向學海築夢」】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實習計畫-申請開始(第1次)

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要點參閱附件)辦理教育部113年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一次甄選,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一、11321~31日之間:請計畫主持人於此期間前回傳「113年學海築夢(或新南向學海築夢)申請表」(如附件) 予註課組熊小姐,尚無資料的欄位可先不填。(回傳申請表後,再協助開通帳號)。

二、11336~320日之間:校內初審會議預計安排於此期間。待會議日期確認後通知計畫主持人,並於會議前三天回傳「113年學海築夢(或新南向學海築夢)_計畫書(範本from課務組)」(含計畫書檢具附件)(如附件) 予註課組熊小姐。

三、113年21~3月31日之間:教育部系統開放計畫主持人填寫計畫書,請計畫主持人計畫書填寫完成後通知註課組。由註課組用印後上傳學海網站。(備註:計劃主持人完成計畫資訊網之計畫書填寫,薦送學校列印完整申請書送校內相關單位用印,校內承辦單位、會計單位及校長用印處,有任一單位未用印,視同校方未審視計畫書,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四、113年4月至5月間:教育部/台科大審查各校計畫書(包括初審及複審)。

五、113年531日以前:教育部/台科大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六、其他學海築夢與新南向重要日程請參閱附件「113年度學海築夢與新南向重要事項日程表」

七、學海網站計畫主持人操作說明、113年第一梯次說明簡報(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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