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國立中正紀念堂暑期實習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5學年度暑期實習
一、對象
國內各大專院校以上(含研究所)之在學生。
二、實習安排與評核
(一)實習生原則須於7月1日或8月1日報到,並統一於7月1日受訓(如遇假日順 延)。
(二)實習生出勤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惟配合本處業務需求,如安排 實習生星期六、日出勤,可擇日請休。
(三)實習生之工作安排、督導及評核,由該生實習之組室主管,指派專人負責。實習 生如因故擬更換組室實習,需事先由學校行文,經本處審核通過後調整之。
(四)實習生報到後,請與輔導人員討論實習專題,經主管同意後交推廣教育組彙陳確 定。實習結束前一週,本處安排實習成果座談會,實習生以個人或團體方式進行 實習成果簡報。
(五)實習評核項目及方式依學校實習規定,或採用本處實習評量表(附件2),由本處 相關組室主管或其指派督導人員考核評分,經推廣教育組彙整並簽奉處長核定 後,函復學校及開具實習時數證明。
三、注意事項
(一)實習生為義務性質,本處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保險和津貼)。
(二)實習生應配戴本處發給之識別證進出,遵守本處出勤規定簽到退,如因故須請假 者,應事先與本處實習組室聯繫,惟須補足實習時數。
(三)實習生學習期間如有無故缺席或不適任之行為,本處得終止其實習並通知就讀學 校系所。
四、報名期限
2026/4/24前將所需資料送至教務處註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