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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實習】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115年實習實施計畫

一、 計畫目的: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為強化學生實務専業能力、應用理論、習得職場經驗、建立正確工作態度與職業倫理,提供各大專院校學生(含研究生)至本館實習機會。

二、 實習對象:
國內外各大專院校學生(含研究所),實習期間須為在學學生,就讀科系與本館業務相關或對博物館研究、典藏、展示、教育及經營 管理等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者。

三、 實習項目:
博物館教育活動、展場經營觀眾服務、展示、圖書、資訊、數位典 藏、生物學組、地質學組及人類學組相關業務等。

四、 實習期間及時數:
(一) 本年度實習期間自113年 7月 3日(五)至 8月 30日(日)止, 實習期間應完成基本時數 280小時之實習。
(二) 實習以每日 8小時(8:30-17:30)為原則,中午休息 1 小時,假日天數比照人事行政總處行事曆。本館教育活動、展場經營、觀眾服務等相關場域服務為排班制,該區域實習者採輪休制,須配合於週六、週日實習。
(三) 實習期間因疫情或颱風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依中央、各地方政府公告停止辦公及上課規定辦理,如因而未滿基本時數,則依實際時數發給證明。

五、實習申請
申請採電子化作業方式,由學校統一提送申請
請於3/20(五)前填寫完附件「115年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實習申請表(含簡要實習計畫)」,由班導師及系主任簽名後送交至教務處註課組。

 

於5月15日以前於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官網(https://www.nmns.edu.tw/)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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