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15年暑假實習
國家發展委員會 檔案管理局實習須知
- 目的
為增進大學校院學生檔案管理實務經驗,培育相關領域人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每年提供名額以資實習,特訂定本須知。
- 對象
國內各大學校院系所之本國籍在校學生。
- 實習日期
即日起至本年5月8日止免備文逕送本局(以郵戳或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 錄取公告
經本局審查完成後,函請錄取實習學生就讀學校,轉知該生於指定日期報到。錄取名單將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www.archives.gov.tw/)周知。
後續若有延(停)辦或採取相關配套措施之需,將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
- 考評方式
由本局實習組別指定專責人員擔任指導人員,於實習期滿依實習評量表(須知附件1)所訂項目覈實考評。
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總時數達原計實習總時數之四分之三(含有特殊請假原因,延後實習者),且實習成績等第高於C等(含)者,由本局開具實習證明。
檢附本局115年暑假實習學生需求表、申請表及實習須知,亦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