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校際選課如何辦理?

A:本校及他校學生申請校際修課, 需依下列規定辦理:

1.本校學生至他校辦理校際修課流程:填寫附件大同大學學生校際選修課程申請表 →攜經核准之申請表至開課學校辦理校際選課

注意事項(依據大同大學學生校際修課實施辦法)

(1)本校學生選修他校課程,以本校當學期或暑假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每學期(含暑期)選修他校之學分數以六學分或兩門課程為限,且當學期(含暑期)校外及校內合計修習之學分數不得超過最高學分數限制之規定。(學期:每期不得超過25學分;暑期:每期不得超過7學分)

(2)本校學生未經申請核准逕至他校修課、上課時間衝堂或校外及校內合計修習之學分數超過最高學分數限制,其學分、成績本校不予採計。

(3)大同大學學生校際選修課程申請表請學生自存一份,課程結束後,若成績通過,請持申請表至註課組辦理抵免學分。

2.他校學生至本校辦理校際修課流程:請參考當學度公告:學士學分班 (t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