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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扣考規定

大同大學扣考規定說明

凡一學期中某科目請假或缺課逾三分之一者,不得參與該科目之學期考試。該科目學期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範例:

一般課程

課程代碼

遲到/早退

曠課

病假

事假

公假

扣考(說明)

是否已扣考

微積分(二)

1

8

 

 

 

16/18

未扣考

日語(二)

2

11

 

 

 

23/12

已扣考

大一體育(二)

4

4

2

 

 

12/12

未扣考

 

本處以分數顯示扣考相關資料,達扣考標準之課程以紅色顯示。

【分子】是依照學則中扣考規定由學生缺課及請假時數計算而得

 分子 遲到或早退時數的二分之一 曠課時數*2 病假時數 事假時數

【分母】則為當學期該課程的扣考節次分母 (每週上課節次 *18) 的三分之一

若分子比分母大,則學生將不得參加該課程的期末考試,該課程期末考試成績以0分計算。

 

補充:

大同大學學則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核准而未上課者,以曠課論,曠課一小時,以缺課二小時計;遲到或早退二次者,作為缺課一小時計;凡一學期中某科目請假或缺課逾三分之一者,不得參與該科目之學期考試。該科目學期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學生因懷孕、生產或撫育幼兒(三歲以下子女),經核准之請假,致缺課總時數達該科全學期或所修學分授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受前款之規定限制。並得視科目性質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彈性處理,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大同大學學生請假規則

八、上課(集會)後十分鐘內到達者,為遲到;下課(散會)前十分鐘內離去者為早退,超過十分鐘以上者,一律視為曠課。遲到或早退二次者,以缺課一小時計;遲到或早退四次者,以缺課二小時計,依此類推。
九、曠課一小時,以缺課二小時計。事、病假依缺課時數計,公假不計缺課。